分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

    2011/7/1 19:28:02  阅读数:  
    分工会委员会是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机构,在基层党组织和校工会的领导下,依照《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和《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》开展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    1承担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,负责二级教代会和分工会的日常工作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分工会年度工作计划,做好总结和上报工作。
    2认真履行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四项基本职能,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维护学校的团结和稳定,增强学校的凝聚力。
    3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“三育人”活动,积极投身于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服务工作之中,做好各类师德先进的推荐、评选、表彰和宣传工作。
    4、认真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种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技能竞赛活动。开展积极向上,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,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,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。
    5、关心和了解教职工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情况,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,为教职工排忧解难。
    6、加强分工会自身建设。加强专业知识学习,提高工会干部素质。热心工会工作,乐于服务,勤于奉献,做教职工的贴心人,团结带领工会积极分子努力把本分会建设成“教工之家”。
    7、落实完成校工会工作计划,认真做好校工会交办的工作;积极完成本部门党政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。